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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条例》座谈会召开

来源: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归档时间:2024-05-17

 5月13日,水利部召开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深入解读《条例》制定出台的立法思路、重大意义,研讨普法宣传举措、贯彻实施路径,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水利部副部长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心怀“国之大者”全面做好《条例》贯彻实施。一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自觉把节水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二要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强化非常规水利用,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三要坚持两手发力促进节约用水,建立健全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水价改革,出台加快发展节水产业政策,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四要全面提升依法节水能力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把法治贯穿于节水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

 会议强调,节水工作社会性强,要营造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良好氛围。一要加强组织协同,推动各地把贯彻实施《条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好用好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要完善配套制度,有序推进水价改革、节水规划、用水定额、节水统计调查等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制修订地方性节水法规。三要增强能力建设,将《条例》纳入各级党校学习、业务培训、法治教育等,推动各地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各领域专家学者作用,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节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上,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围绕《条例》出台背景、立法思路和原则、重点问题作解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学者交流发言。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水利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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