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3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3-12-1412月12日,省水利厅在武汉市组织召开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四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社会功能强力拓展,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明显提升。二是顶层设计稳步提升,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陆续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三是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监测网络体系优化布局与升级改造,首次实现了全省8个三级水土保持分区监测全覆盖。四是改革创新趁势见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8个市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是综合治理稳扎稳打,全口径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65平方公里,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3.57%,有效降低了水土流失“存量”。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一是机遇前所未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办、国办《意见》和湖北省《实施意见》的出台,水土保持率列入美丽中国建设指标,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四化建设省级战略的制定,为推动湖北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二是责任重于泰山。我省肩负“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特殊使命,《实施意见》也明确了2025年、2035年的目标任务,工作现状与使命任务相比还有差距。三是任务繁重艰巨。我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积3.0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6.43%,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的“存量”依然较大,水土流失的防治任务仍然艰巨。
会议要求,要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一是要树牢新理念,树立“大水保”工作格局,发挥好水土保持工作平台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水土流失全口径治理;加大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监管态势。二是要创新新举措,着力加强法治水保建设,健全水土保持标准体系,修订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着力加强功能水保建设,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型、保障型、服务型、宣传型功能;着力加强科技水保建设,发挥水土保持科技创新活力,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科学指导各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着力加强智慧水保建设,运用智慧水保系统,全面推进水保工作信息化。三是要建立新机制,完善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共同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等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厅机关有关处室,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丹江口库区有关县(市、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武汉市、宜昌市、黄冈市、茅箭区、竹山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以及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6家单位作专题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