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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答好美丽“生态卷” 绘好民生“幸福图”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3-12-08

 日前,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飞帆共同签发宁波市2023年第2号总河长令,发布实施《宁波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以示范引领的样板担当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绘就“水韵三江、幸福港城”的诗画江南宁波画卷。

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是水利领域“千万工程”再深化、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具体抓手,是宁波建设国家水网市级先导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回应群众乐享身边河湖美好环境的现实需要。宁波市以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的,以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动力,全面实施江河保安工程、引水活水工程、控源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亲水宜居工程、文化塑建工程、惠民共富工程、管理创新工程等八大工程,全域建设“安全、生态、宜居、文化、富民、智慧”的幸福河湖,为宁波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美丽宁波建设、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良好河湖生态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宁波市按照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五大行动”部署要求,融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美丽交通干线、全域旅游、美丽城镇、和美乡村等建设,计划完成项目投资近1000亿元,促进环境美、生态优、产业兴、百姓富,实现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以市级以上河道为轴打造十条各具特色的幸福河湖廊带,建设百余条以县域骨干河道为主的幸福河湖,激发千余个村社宜居共富活力,形成“十廊百河千村”的全域幸福河湖总体格局,区(县、市)和功能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争创幸福河湖市域样板。

计划到2027年,宁波市全域范围内防洪更加安全,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 95%以上,城市内涝防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生态更加健康,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0%,县级以上河道生态岸线比例达到70%以上,重点河湖生态基本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环境更加宜居,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产业更加富民,滨水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沿河湖行政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占比达到65%以上;管护更加智慧,重要河湖水域岸线智慧监管率达到100%,甬江流域数字孪生基本建成,全面实现河湖智治。

此次《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宁波市前阶段美丽河湖建设的现实基础,按照全域推进、重点打造的总体思路,突出幸福河湖十廊引领、百村示范、县域特色等多元化精品示范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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