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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监督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3-12-07
  •  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分别联合湖北省司法厅、四川省司法厅组成2个监督组,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宜昌市远安县和枝江市,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绵阳市安州区等4市6县(市、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长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甲均带队对湖北省开展执法监督,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派员参加四川省执法监督。

  •   此次执法监督旨在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水利部、司法部统一部署,长江委在负责执法监督的7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抽查湖北、四川开展现场执法监督工作。

  •   监督组在进驻前公开了举报电话,与两省市县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及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并采取实地勘察、无人机航测、抽查案件台账等举措现场复核水事违法案件24起。总的来看,两省及相关市(区)对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举措有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在案件查处、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   监督组要求,一要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做到问题立行立改、案件应立尽立;二要抓好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威慑作用;三要抓好执法效能提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四要抓好执法普法融合,把普法融入水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   自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以来,长江委切实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排查问题线索230余条,移送60余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起。下一步,长江委将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流域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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