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领域信用监管落地见效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3-10-26近年来,厦门市水利局转变水土保持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和实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将行政监管力度与市场主体信用水平联动,通过实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息公开、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等,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执法资源。
一是推行事前信用承诺,有效衔接简政放权。全省率先出台豁免清单,明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9种水土流失影响轻微项目免予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全省首创水土流失易发区外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含)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信息报备承诺制,免于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市水土保持方案年审批量由400多件减少至2021年72件,2022年再缩减至67件,有820个生产建设项目实行信息报备,为企业节省费用5000余万元。
二是强化事中信用评价,信用监管成效显著。多点发力不断探索水土保持信用监管路径,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向更加注重信用约束转变。2021年以来,全市查处水土保持案(事)件130余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80余份,立案35起,对33家责任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将22家责任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将1家责任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同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820个信守承诺的项目实行“免检”,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生产建设单位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
三是凝聚监管合力,推动联合惩戒落地见效。将水土保持领域信用评价纳入厦门市代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21年以来认定水土保持市场主体30家不良行为记录和6家信用奖励均被采用,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引导代建企业诚信经营和履约尽责。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深入企业生产建设一线指导服务,累计开展水土保持领域信用宣传活动10余场,受益生产建设(代建)单位2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