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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利厅召开全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3-10-08

9月28日,湖北省水利厅召开全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两督两战”(环保督察、长江警示片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

会上,厅水资源处代表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通报了全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起底清仓”专项行动情况。厅河道处、湖泊处等相关整改(督办、验收)牵头责任处室汇报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各自整改(督办、验收)工作推进情况。厅规计处等20个牵头处室(单位)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三年行动涉及水利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中的责任分工,汇报了阶段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下步举措。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水利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和生态安全底线,全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全省河湖面貌焕然一新,护水爱水已成为社会共识。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二是要高位推进、在齐抓共管上再聚力。继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环保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处室(单位)分工协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要强化重点整治,在河湖安全保护上再发力。一方面,加强湖泊河流巡查执法,严控河湖岸线开发建设,坚决杜绝违法填占河湖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守住河湖生态底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省级平台作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健全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在缔造美丽河湖格局上再出力。按照“管行业必管环保”“党政同责”原则,压紧压实各级水利部门责任。推动将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水利建设督查激励、河湖长制督查激励、水土保持示范评选等激励奖励挂钩。五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作用。借助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等“人水和谐”良好品牌,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挖掘河湖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成效,凝聚公众爱水、惜水、亲水、护水的共识。

会上,参会人员还统一收看了湖北省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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