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再上新台阶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3-09-212023年以来,按照国家和天津市部署要求,天津市水务局着力推动创新改革措施,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再上新台阶。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再上新台阶。按照天津市部署安排,认领和确定水务政务服务事项36项。其中,根据国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4项;根据地方实际需要确定地方条例设定行政许可事项4项,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8项。为推动水务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实现“四级四同”,全市同一水务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统一,根据国家实施规范,编制《天津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涉水审批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常见问题答疑手册》,在天津市事项库管理系统中录入全市统一事项实施要素及办事指南,确保各区顺利实施水务政务服务事项。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办事服务,坚决不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规范涉水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环节,制发《涉水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时限清单》,压缩环节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指导各区加强协同配合,审管联动,保障涉水政务服务事项有序办理。加强和规范天津市水行政许可专家库管理,出台《天津市水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评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在全市范围开展超越法定职权行政许可行为自查自纠行动,指导各区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杜绝违规审批和滥用审批权等问题的出现,进一步规范各区涉水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三是创新政务服务办理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再上新台阶。持续推动水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不见面办”,全方位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在现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查询类事项不计算在内)中,可“网上办”、“一次办”事项占比达100%,可“就近办”事项占比达94%,可“马上办”事项占比达27%,可“不见面办”事项占比达72%。深入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降低群众办事成本、便利群众异地工作生活,有效服务人口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变更“跨省通办”以来,已依托“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管理系统”办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342件,办理了符合“跨省通办”条件的申请4件,为办事用户节约了时间和成本。积极推进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方便企业群众跨区域办事创业。梳理确认《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清单(第一批)》中涉及事项,深化京津冀三地政务服务合作,确认资质资格互认方式,推进审管协同联动,优化京津冀地区营商环境,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