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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我区开展县级“四水四定”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3-09-05

为深入落实《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近日,水利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落实“四水四定”方案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县级“四水四定”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选取在深化用水权改革、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深度节水控水等方面工作基础条件好的盐池县、利通区,作为落实“四水四定”方案县级试点。指导意见明确试点工作4项原则、5项任务和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试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并要求其他县区对标试点,同步推进“四水四定”。

 下一步,水利厅将指导利通区、盐池县编制完成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探索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试点建设。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向全区推广,带动打好全域“四水四定”主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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