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部门联动工作格局 形成共抓节水强大合力 ——访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一级巡视员李烽
来源:中国水利报
归档时间:2023-06-30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水利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强化新形势下节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助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节约用水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性工作、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成员共同行动、群策群力。
问 目前,全国节水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如何?11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具有怎样的深意?
李烽:节约用水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涉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涉及单位、家庭、个人等用水主体,是所有用水者共同的社会责任,需要全体公民共同行动。近年来,社会各方凝聚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着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推进节水宣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社会化,营造全社会亲水、惜水的良好氛围,全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但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全社会的节水观念还不牢,节水意识还不强,节水知识与技能掌握还不够,社会公众主动参与节水实践的意愿还不高,亟需全面系统地强化新形势下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考虑到节约用水涉及社会各行业领域,需要齐抓共管、群策群力,为更好地发挥节水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水利部与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下,结合行业内外有关实践经验,起草了《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各方就《指导意见》内容达成共识,将共同推进节水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方式创新,助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发展。
问 《指导意见》中对于节水宣传教育重点群体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
李烽:节约用水涉及千家万户,全体社会公众都是节水宣传教育的对象。《指导意见》根据节水宣传教育对象知识结构、认知水平、行业领域等不同特点,将节水宣传教育重点群体划分为党员干部、在校学生、用水大户、城市和农村居民等。
党员干部是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担负着公共事务的管理等多种职责,其节水意识的增强,直接关系决策水平,对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在校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其行为习惯和思想意识的培养,直接关系未来一代国家公民的水忧患意识,对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作用;用水大户节水意识的增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社会用水效率和效益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城市居民是城市生活的主体,其节水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推广科学用水方式,加快城镇节水改造,推动城镇节水降损,助力节水型社会建设;农村居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是我国农业用水的主体,农村居民节水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强化农业节水增效,科学使用和保护水利设施,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指导意见》从节水宣传教育联系日常生产生活实际出发,要求坚持全面宣传科普和重点教育培训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扩大节水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公众影响力。
问 在节水协调机制作用下,11部门将如何在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中发力?
李烽:2021年,水利部牵头建立了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国务院20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协作力度,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齐心协力共抓节水的强大合力,有效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统筹用好各地各相关部门资源,推进媒体资源共享,使节水宣传教育有效覆盖各用水行业领域。同时,加大对各类社会组织举办节水公益活动的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协会、志愿者协会的示范引导作用,督促重点用水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