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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县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汇报

——在2015年“加强建设管护体制机制研讨会”上的交流材料

来源:中国节水灌溉网

归档时间:2018-07-20

  上杭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地处汀江中游,建于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全县总面积2848平方公里,大致呈“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经济地理结构,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7.8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5603立方米,是全省人均3300立方米的1.7倍。现辖17镇5乡、344个村(居)委会,总人口约51万。201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3亿元,财政总收入26.8亿元,地方级收入15.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675元。境内交通便利,是闽西、粤东、赣南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县情特点可概括为:群众路线重要发源地、著名苏区、客家祖地、建筑之乡、黄金宝地、旅游胜地、冠军摇篮。

  近年来,在上级党政和水利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县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已初步形成蓄、引、提并举的水利工程体系和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全县已建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5千余处,有效灌溉面积达32.33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35.67万亩的90.65%。其中引水工程4398处,有效灌溉面积21.18万亩;蓄水工程214处 (登记在册的小(二)型、小(一)型水库、山塘),有效灌溉面积2.42万亩;提水工程204处,有效灌溉面积4.02万亩。发展山地水利390处,建成蓄水池1225个容积70220立方米,解决了9014亩高优经济作物的灌溉用水问题。

  上杭县在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上,经过多年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以协会管理为主的模式,已组建村级水利协会等用水户合作组织307个;出台了《上杭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杭政办[2015]188号)、《上杭县小型水库专管员管理办法(试行)》(杭政[2008]6号)以及强农惠农水利政策等诸多政策,落实了部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维修经费、水库专管员补助经费)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经验和做法如下:

  1.创新管护模式。

  通过践行改革与实践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原则”进行改革,初步形成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坚持建管并重,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建立了五种模式。一是集约式管理模式。为推进涉水事务改革,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古田镇、才溪镇、溪口镇、下都乡等乡(镇)也相继成立了水务公司,逐步对乡(镇)小型水库、灌溉工程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多样式管理模式。公益性蓄水工程、灌溉工程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样式管理模式。工程产权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承包人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按合同对水利工程(小水库、小塘坝、供水工程等)进行经营管护。目前,有279处工程实行了承包管理。对52处条件成熟的机电泵站等实行了拍卖或股份制改革,积极推向市场,有效盘活了资产。三是协会式管理模式。从具有百年历史的湖洋镇九里圳“百公大会”水管模式到2001年在全省率先成立村级水管服务组织的通贤镇通贤村水利协会,上杭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2014年全县水利协会收取农业水费36万元,水费收取率82%,工程完好率89%,大部分水利协会运作良好,水利设施有专人管理,有专(兼)职管水员850人,管护水利设施4100余处。通过“一事一议”发动群众修复水毁工程,参与农户达9万户,受益人口31万多人、耕地30万亩。如通贤镇通贤村水利协会,根据水利工程灌溉受益面积,按每亩每年交12元,村民生活用水水费,按人口分摊每人每年交1元,水利基金建立专账专户,专人管理,理财民主公开,定期张榜公布,得到用水户的信任,水费计收率高。我县已在全县推广这一做法,得到了较好的成效。四是社会化管理模式。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购买服务,实现社会化管护。我县对城区河段的水面保洁通过招标由龙岩市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管理,棉电库区汀江下都乡河段和黄潭河稔田镇河段的水面保洁由乡(镇)政府发包给承包人管理,由水利局会同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五是自主式管理模式。对属于其中“自建、自有、自管”的工程,改革后产权归个人,让农户自主管理。

  2.落实管护责任。水利工程设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公益性和准公益性设施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具体为:完全属于农业生产等公益性用途,没有明显经营效益,也未参与经营的纯公益性的小型水利工程,其产权一般归乡(镇)政府、村委会或村水利协会集体所有,主要由产权所有者直管或承包给专人管理,管护经费来源于群众自筹和上级补助;主要属于农业生产等公益性用途,但又兼顾养殖、发电等经营作用的准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其产权一般归乡(镇)政府、村委会或村水利协会集体所有,对经营使用权进行承包,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管护,工程大修费用来源于承包上交费用和上级补助;通过租赁、拍卖、流转等市场方式,完全归属私人业主经营的经营性小型水利工程,其产权一般归个人所有,采取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管护。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后,由各部门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乡镇和村或协会办理工程及管护工作移交手续,由乡镇和村指定专人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的管护。

  3.健全管护制度。制定了《上杭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杭政办[2015]188号)、《上杭县小型水库专管员管理办法(试行)》(杭政[2008]6号)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标准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对现有水利设施管护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管护机构及职责,完善管护标准,规范管护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建立健全水量分配、水费计收、运行管理、财务管理、公示公告等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水利协会化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完善,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4.筹集管护资金。水利工程承担着防洪排涝、农田灌溉、改善农村环境及农民生活条件等任务,具有农业生产上的基础地位和粮食安全上的战略意义,应定位于公共服务事业。管护经费的筹集是做好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关键。我县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筹集主要有:一是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农民用水户协会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水费)和“一事一议”单项计收的会费(水费);各乡(镇)、村筹集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管护的资金;协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资赞助;二是县农办、水利、烟草、农综、发改、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移民开发等部门向上级争取专项补助经费,市级下达2014年度小型水库管理经费20.52万元;三是县本级编列的专项补助经费,县财每年按上年度烟叶税总额的5%编列水利工程管护专项经费。2014年从水利建设基金中计提125万元、烟叶税中计提5%安排120万元,合计245万元作为村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10%安排农田水利200公里标准化渠道建设等。2014年度小型水库专管员县级补助10.46万元;对运作良好的村级(灌区)水利协会,每年按水利协会所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的有效灌溉面积亩数计算,县财每亩农田补助管护经费8元,2014年度下拨县级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244.441万元。

  为保障小型水库的正常运行,确保水库管理到位,我县明确了公益性的小型水库的管理主体为水库管理站,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明确水库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并对水库专管员的工作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公益性小型水库专管员县级补助经费按《上杭县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杭政[2008]6号)规定,落实了公益性小(一)型水库5座,每座配备2名管护员;公益性小(二)型水库50座,每座配备1名管护员;小(一)型水库土坝专管员工资补助给予6600元/年•座(县财政补助3000元/年•座,市财政补助3600元/年•座),小(二)型土坝水库专管员工资补助给予5400元/年•座(县财政补助1800元/年•座,市财政补助3600元/年•座),小(二)型浆砌石拱坝专管员工资补助给予4500元/年•座(县财政补助900元/年•座,市财政补助3600元/年•座)。2014年下达县级专管员补助经费10.46万元,市级专管员补助经费20.52万元。

  5.制定管护标准

  2014年,我县被列为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在试点工作中,制定了《上杭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杭水[2015]95号),对全县的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作了详细的测算。具体测算办法为: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按水利部财务司、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制定的《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征求意见稿)》进行测算,管护人员费用和管理费用通过选取典型对湖洋镇湖洋村九里圳、通贤镇通贤水库、蓝溪镇黄潭村梅子坑山塘进行调研,按相应工程调研分析的数据为准。结果显示管护人员工资约为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20%,管理费用约为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2%。初步制定了《上杭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测算标准(试行)》。根据此标准,2015年我县安排下达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205.946万元,其中水库工程56.662万元。

  6.加强组织建设。水利工程管护主要由基层水利站和灌区或村级水利协会承担,在加强组织建设方面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目前,我县已组建22个乡(镇)水利工作站,有36个编制,有62个人员,其中有23个专业技术人员,农民水利技术员53个,基层水利队伍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基层水利专业技术队伍青黄不接问题,有计划引进水利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到水利一线,从源头上优化年龄、专业结构。二是加强灌区或水利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协会章程、制度、人员结构,特别是对协会人员选定环节,采取公推公选农村德高望重的“明白人”管水,充分发挥各村农民水利员作用。目前我县村级水利协会307个,其中湖洋镇湖洋村九里圳水利协会和通贤镇通贤村水利协会被认定为“全国用水合作示范组织”。三是加强技术培训。我县不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防汛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农田水利技术人员参加全省的农民水利技术员培训活动,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水管安装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运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水利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掌握更多的水利政策和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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