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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6地入选首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2-08-11

近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六部委备案,宁波市、长兴县、平湖市、绍兴市柯桥区、义乌市、玉环市6个市、县(市、区)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将全面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力争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探索总结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丰水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经验。

地处江南水乡,浙江依然缺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5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提升再生水资源利用效率是补齐水资源短板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浙江省全力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合理布局一批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扩大再生水处理能力建设,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均达到20.5%。

作为现代化滨海城市代表,宁波市因地制宜探索河道生态补水、工业用水水源、成品工业用水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模式,建成集中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2座,日处理能力约262.7万吨,其中,再生水设计日生产能力71.79万吨。列入试点后,宁波市将投入约161亿元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带动性的再生水相关项目,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总量达到2.5亿立方米,较2021年提升129%。

下一步,6个典型地区将分别聚焦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全国再生水利用标杆、滨湖水环境敏感区再生水利用配置样板、滨海平原河网水环境敏感地区再生水利用样板、高耗水产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配置样板、跨区域多水源分质协同再生水利用配置样板和海岛半岛区再生水利用配置全国标杆的目标定位,努力在再生水规划布局、利用配置方式、产输设施完善、激励政策健全等方面突破创新,为全省提高再生利用水平提供借鉴,为全国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先行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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