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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 省物价局联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18-07-20

  2017年4月24日,江苏省水利厅、物价局联合举办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价核定管理工作培训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改革要求,凝聚改革合力,落实改革任务,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叶健出席培训活动,省物价局副巡视员武春应邀授课。

  去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省水利厅专门成立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叶健指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经多部门共同努力,通过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抓好典型示范带动、突出农业水价核定、组织相互交流学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国率先实现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以及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七项重点任务,叶健强调要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水利、物价和财政部门要分别加强对水权、水费核定收取、补贴奖励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二是加强督促考核。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县级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各地核定农业用水成本及用水价格的指导和帮助。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面上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各地要做好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走出去,加强学习,把成功的经验、有效的措施带回去,推动面上改革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舆情引导和社会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加强信息报送。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市、县两级要逐级报送上半年和全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地区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

  会上,宿迁市宿豫区、高邮市水务局,如皋市农机局分别作交流发言。

  江苏各设区市水利(务)局、物价局,各涉农县(市、区)水利(务)局、物价(发改)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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