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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厅 湖南国土资源厅联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归档时间:2018-07-20

  为确保长沙县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日前,湖南省水利厅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专题对接协商。长沙县水务局、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对接协商会。

  长沙县是湖南省确定的4个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同时也是全国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之一,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不动产登记,目前已完成前期调查准备工作。

  会上,长沙县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汇报了试点工作进展及问题,与会人员就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政策、登记内容、操作程序、工作推进措施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探讨。针对试点遇到的政策障碍和困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主要负责人表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长沙县可大胆先行先试,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全力支持、全力配合试点工作,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还将联合省水利厅及其他相关省直部门,共同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在全省推行。湖南省水利厅农水处主要负责人表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确权登记是全省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民权益、完善维修养护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将与国土部门一道,加快推进长沙县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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