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县实施“百河千渠”工程打造绿水青山
来源:中国节水灌溉网
归档时间:2018-07-20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中游末端,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名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泗洪河道纵横、水网密布,辖洪泽湖近40%面积,洪泽湖岸线196公里、滨湖圩堤165公里;从南至北有淮河、怀洪新河、新汴河、新濉河、老濉河、徐洪河、西民便河7条流域性行洪河道承泄豫皖苏三省14.8万平方公里的来水汇入洪泽湖,是名副其实的“洪水走廊”。境内地形起伏交错,呈现出“三岗三洼两平原”的自然地貌(“三岗”即西南岗、安东岗、濉汴岗;“三洼”即溧河洼、沿淮洼、安河洼;“两平原”即北部沙土平原、中部黑土平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决定了水利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助推乡村振兴,加快推动泗洪“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保障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泗洪县结合河长制、生态河湖行动、水利建设等工作,创新启动“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疏浚整治县级河道11条、乡级河道160条、中小沟 4171条,完成土方2308万方,配套桥涵等建筑物约2100座。2018年底,基本解决农村河道水系存在问题,实现农村水系“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绿、生态良好”的目标。
目前,该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之中,全县投入机械上千台套,疏浚整治后的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成效初显。
泗洪县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政委、总指挥、副总指挥,统筹领导全县“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专项行动。水利、财政、国土等多个部门为成员,各司其职。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的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和县级河道施工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内乡级河道和田间中小沟工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以及县级河道清障和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工作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动员会、推进会、会办会10余次,多次到工程一线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推进工程建设。县水利局作为牵头部门,建立水利系统工作机构、抽调人员,专职开展此项工程建设。选择优秀设计单位,科学编制全县县级河道、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对23个乡镇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审查,加强对全县面上的业务指导、进度质量管控和督查、检查。
二是加强建设管理。“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五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县级河道施工单位由水利局统一招投标确定,乡级工程由所在乡镇组织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工程都严格建设程序和标准,县级河道工程按照农村河道疏浚工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乡镇负责实施的乡级河道工程设计标准不得低于河道原设计标准,与生态河道建设标准相结合,田间中小沟工程考虑互联互通,并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工程实施期间,县水利局会同监理单位加强对县级工程的进度、质量控制,对乡级工程,组成5个检查组,分片进行进度、质量督查,确保进度和质量,凡是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县级工程资金不予拨付。
三是保障建设资金。“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估算投资2.78亿元,其中土方工程约1.28亿元、配套建筑物工程约1.5亿元,全部由县财政投入。乡镇实施的乡级河道和田间中小沟工程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期拨付,当工程进度达50%时,拨付30%县级资金;当工程进度达80%时,县级资金拨付至60%;当工程完成并经县百河千渠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县级资金拨付至90%,剩余资金待工程审计后拨付。
四是加强长效管护。在开展农村水系“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专项行动的同时,泗洪县根据河长制工作和《泗洪县农村河道管护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河道管护责任体系,落实管护经费、管护人员,逐步探索市场化运作管护机制,引入专业机构参与河道管护,保障疏浚整治后的河道水清岸洁,不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乱搭乱建、不乱耕种、不堆放杂物、不养鸭鹅。县财政每年拿出600万元专项资金,对河长制工作和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进行考核奖补,其中100万元作为县河长办工作经费,500万元用于乡镇推行河长制和农村河道管护工作奖补。县河长办、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对全县农村河道管护和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范围覆盖各乡镇境内河、沟、塘、库等所有沟河水系,列入河长制范围的大沟级以上农村河道作为考核重点。县财政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底兑现奖补资金,本项工作从今年开始实施。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在县督查室定期跟踪督查的基础上,县水利局成立5个督查组,抽调人员,分片每天对乡镇实施工程、县级工程进行全面督查,对进度较快、质量较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工程实施慢、质量不高、存在问题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部门介入进行执纪问责,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