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进一步夯实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基础
来源:中国节水灌溉网
归档时间:2018-07-19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强调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有利于发挥工程整体效益,大幅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集中连片规模化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提供保障;有利于调动政府、部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这一利国惠民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为此,南京市高淳区紧扣文件要求,结合高淳区实际农业生产情况,积极开展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高淳区2016-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三年总投资1.62亿元。工程建设范围涉及7个镇,人口9.77万人,耕地面积16.21万亩,农田灌溉面积15.0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0.17万亩。其中, 2017年度项目位于砖墙、漆桥2个镇,总人口2.23万人,耕地面积2.52万亩,农田灌溉面积2.46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2.89万亩。
二、主要做法
1、精心编制农田水利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着力解决农业生产所面临的水利基础设施损坏报废、工程多头管理、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污染等问题,我区编制完成了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按规划实施。
2、着力增加农田水利投入。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安排、融资等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充分发挥了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围绕中央和省市水利建设发展重点,扎实做好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储备,积极申报和争取上级农田水利补助资金。三是不断拓宽资金渠道。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公司已经投入运作五年,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四是整合项目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有效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国土、农业、发改等部门涉农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
3、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四制”,加强建设管理。成立“高淳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组建项目法人,严格实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二是实行项目公示,推行义务监督。我区在实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的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牌,及时公布项目建设的范围、内容、补助资金等,方便农民群众监督。三是规范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建立财政水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人管理,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出台《高淳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拔付、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4、强化农田水利长效管护。一是加强长效管理。2009年制定出台《高淳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高淳区农村河道管理办法》,2014年完成了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工作,2017年完成了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农田水利长效管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镇、村”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建管并重、一建即管”。二是严格考核机制。制定实施《高淳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内容纳入区对各镇街年度千分考核。每年组织区级检查考核2次以上,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镇街。
三、工程效益
高淳区201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后,改善了河沟水环境,改善排涝面积8.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9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85万亩,受益行政村5个,受益人口共2.29万人,同时将极大地方便沿河两岸的群众生活用水,现有水质也将得到提高。
项目的实施也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其它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条件,并对周边地区的发展起到带动和辐射作用,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