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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四项措施全力保障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2-04-11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推动自治区水生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当前实际,今年制定四项具体措施全力保障北方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转变观念,推动“四水四定”落实落地。督导盟市旗县区把用水总量细化分解到城镇、工业、农业和生态等行业,把城镇和工业用水指标落实到用水管控单位(园区、企业),把农业灌溉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指标落实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和机电井或农户,把生态流量(补水)指标落实到流域管控单元。指导各地区制定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作为约束条件,合理规划和确定城市、土地、人口、产业布局和规模,切实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针对水资源过度开发问题,重点推动内蒙古西辽河流域、察汗淖尔流域、鄂尔多斯台地以及3个大型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综合采取调整产业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节水改造、水源置换、退地减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逐步恢复生态水位。通过强化水量调度,持续加大西辽河、“一湖两海”等重点河湖人工生态补水力度,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河湖监管水平。推动出台《自治区河湖管理条例》,确保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提高河湖治理保护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湖长责任,纵深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合巡查模式,解决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暗访督查+遥感解译+巡河客户端+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河湖监管体系,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破解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通过实施禁牧(舍饲)、退耕、还林还草等关键举措,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科学谋划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推进“小流域治理+”的治理模式,依托重点区域重点工程,以十大孔兑综合治理为重点,确保完成1128万亩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不断巩固扩大生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成效,实现治理与增收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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