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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县采取五项举措扎实做好春灌工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2-03-24

  目前,春夏灌将至,为切实保障农业用水安全,构建良好的灌区供用水秩序,圆满完成2022年春夏灌任务,平罗县水务局结合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积极采取五项举措扎实做好春灌工作:

一是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农业用水实行分级管理,水务部门负责全县农业水量分配和调度;各乡镇(场)负责本区域供用水监督管理,指导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支渠到田间的用水过程管控并维护好灌溉秩序,健全春灌用水规章制度及应急抗旱预案。

二是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县水务将自治区水利厅分配的年度用水计划,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编制全县年度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方案,细化分配到各乡镇(场)、各灌域、干渠直开口,层层明确用水指标;根据各乡镇用水计划指标,制定分级灌溉管理责任书,签订用水协议,确保春灌用水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用水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宁夏水量调度条例》及自治区、县水量调度方案,按照“年控制、月计划、旬安排、日调度”的要求,统一调度各乡镇(场)用水量及加强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管理。要求各乡镇(场)切实发挥好春夏灌主体作用,组织召开本灌域内各层级春灌工作会议,周密部署安排,做好农田小型水利工程巡检工作,有计划的提前增加扬水灌区10万立方米、80万立方米水库工程的蓄水量,保障陶乐灌区春灌用水。

四是加强用水监测计量。要求各乡镇(场)要及时会同水管单位完备供用水计量管理手续,及时协同干渠管理所(段)做好水量计测记录和用水协调工作,分析水量调度指标使用情况和管控超计划用水等。

五是加大巡护宣传力度。县水务局、各乡镇组织对春夏灌用水情况进行跟踪落实,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大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并解决矛盾纠纷问题,避免灌溉高峰期出现争水、抢水矛盾,做到应灌尽灌,确保有序、高效完成春夏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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