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湘潭市召开《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作为我省首部针对单个灌区的专门性立法,《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韶山灌区工程运行55年来,是我省灌溉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建设影响最广、文化底蕴最深、综合效益突出的最大引水灌溉工程,以农业灌溉、防洪排涝为主,灌溉湘潭、娄底、长沙三市七个县(市)区2500平方公里范围100万亩农田,并兼具发电、工矿及城镇供水、养殖、丘陵开发、生态环保等功能,为灌区内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韶山灌区在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灌区工程的重要地位需立法匹配,综合功能需立法固化,现存问题需立法破解,传承创新需立法保障,制定《条例》势在必行。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保护、供水和用水、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35条。《条例》内容丰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不仅涵盖了韶山灌区工程的各个方面,而且彰显了鲜明的“湘潭特色”。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韶山灌区全面开启了法治化建设新征程,对于有效保护韶山灌区,充分发挥韶山灌区的功能和作用,弘扬韶灌精神,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全国灌区地方立法尚处于探索阶段,近年来仅有不到10个灌区有专门性立法。从全省来说,为其他灌区和单个水利工程地方性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