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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部署河湖长制和水利工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与保障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2-03-0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全省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推动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3月2日辽宁省以视频会议形式安排部署全省河湖长制和水利工作。省政府副省长、省副总河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郝春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启波主持会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东昕通报全省河湖长制和水利工作情况。省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省水利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沈抚示范区、县(市、区)政府分管同志及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水利部的鼎力支持下,全省水利系统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过去一年辽宁水利事业在保安全、优生态、稳增长、惠民生、强监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的防汛目标,汛后省直水库蓄水量为历史最高水平,防洪与兴利实现双赢。二是全省15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3.3%,同比增加5.3%,消除劣五类水质断面,辽河流域水质首次进入全国七大流域前三名,河湖长制更加有能有效。三是重点工程建设加速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开工建设,重点输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四是民生水利保障持续加强,农村供水、灌区改造、小型农村水利、移民后期扶持等民生项目稳步推进。五是水利行业监管更加有力,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地下水压采等工作实现新突破。但要清醒看到,全省水利工作在安全保障、供水保障、工程管理、法规制度、河湖长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为目标,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推动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与保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做好2022年全省水利工作。一是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要完成各类防洪设施修复和险工险段加固工作,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突出抓好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编制,优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防汛预案,提升防汛抢险演练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强化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二是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要落实好《辽宁省“十四五” 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做好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排,加强资金支持保障,优化项目建设运行。三是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要推动“引洋入连”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突出抓好“水润辽宁工程”,加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葠窝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建设,严格水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新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和地下水禁采区,实施新一轮地下水压采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区、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做好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一要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针对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以组织开展好五级河长巡河行动为重点,确保“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二要打赢河湖“清四乱”攻坚战。河湖“清四乱”要规范化、常态化,盯牢问题、盯紧进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三要扎实开展河湖管护“两大行动”。开展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推行政府集中统一经营模式。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四要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继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控各类污染源流入河湖,实现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向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进而实现良性循环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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