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厅召开专题会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1-12-1712月10日,湖北省水利厅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会议总结了河湖长制实行5年以来的主要成效和经验,部署安排了下一阶段工作。
五年来,湖北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打造了河湖长制“湖北样板”,构建了河湖治理管护新生态,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河湖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完全符合国情、省情,是江河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政策举措,是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湖北省推行河湖长制有五点经验和启示,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全员全责,党政统领是核心,河湖长履职尽责是关键。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河湖环境的需求发力,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坚持团结协作制度优势,只有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保障河湖长制平台发挥统筹协调督办作用,促动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业务融合、工作协同,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四是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做好各种资源生态要素统筹,协调人类生产活动,增强各种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才能构建人水和谐良好关系。五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不断丰富和完善河湖管护制度。
会议要求,全省要立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把河湖长制实施向纵深推进。一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提升深化河湖长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勇担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二要抓好河湖空间管控,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力推进河湖确权和“清四乱”,加强采砂管理和河湖智慧应用建设。三要强化考核激励问责,探索信息化系统在河湖长制考核中的应用,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四要深入推进社会共治,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六进”活动。五要巩固制度化成果,加快推进河湖长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