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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1-08-30

近日,江苏省水利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重点围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和省战略部署,兼顾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禀赋条件,确定以南京市江北新区、徐州市丰县和沛县、苏州市吴江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和东海县、淮安市淮阴区、泰州市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等8个地区(园区)作为全省首批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地区。

本次试点建设要求在充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坚持节水优先的基础上,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管理,确保合理的用水需求,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探索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构建与相关制度,为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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