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厅举办“十四五”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方案现场答辩会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1-08-13近日,浙江省水利厅举办“十四五”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方案现场答辩会,对申报综合试验区试点县(市、区)进行现场答辩。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主持会议,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评议组成员。
通过方案汇报、答辩释疑、专家评议等环节,会议初步确定义乌市、长兴县、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慈溪市、龙港市、海宁市、永康市、岱山县、温岭市等10个县(市、区)入围浙江省第一批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下一步,各试点单位将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试点方案并报省水利厅审核通过后,由省水利厅正式下达试点计划。同时,会议还评议通过了“宁波市市区再生水利用及政策保障”等20个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名单。
冯强强调,在全省建设若干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并在重点领域推进专项试点工作,是省水利厅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在水资源管理领域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建成10个以上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重点领域推进20个方面专项试点,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水资源保障支撑。
冯强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多出优秀成果,继续扩大水资源管理的先行优势,引领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一要紧盯目标,高标落实。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指示精神,按照“可示范、可推广,高质量、走前列,有突破、有创新”的工作要求,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二要因地制宜,制定方案。要从各地水资源禀赋和管理现状出发,坚持求真、求实、求新,围绕 “五体系一平台”20个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综合性实践、总结完善提升,集成涵盖体制机制、规划方案、制度政策、技术标准和示范工程等一整套标志性成果。三要把牢节点,加快推进。按照“综合试验区2年内完成建设,专项试点1年内完成”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计划,建立督促机制,确保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四要加强沟通,汇聚合力。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广度,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多方统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推进试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