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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版《用水定额》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归档时间:2021-07-23

青海省《用水定额》(DB63/1429-2021)已于2021年6月20日正式实施,原《用水定额》(DB63/T 1429-2016)同时废止。新版《用水定额》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青海省用水定额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为青海省各行业节水工作提供了更为系统和科学的技术支撑。

据悉,新版《用水定额》,共制定390项用水定额指标,覆盖53个行业大类和116个行业中类。其中,农业用水方面实现了主要农作物种类、大小牲畜、林草业和渔业等用水定额的全覆盖。工业用水方面实现了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定额全覆盖,规模以上行业种类定额覆盖率达到97.1%,产值覆盖率达到99.89%。同时,新版《用水定额》分级更规范,定额更严格。农田灌溉用水定额按灌溉方式不同分为常规灌溉、微灌、喷灌、管灌,以适应农业节水灌溉方式的变化。工业定额分为通用值、先进值和领跑值。“通用值”用于现有企业的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先进值”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领跑值”为节水标杆,用于引领工业企业节水技术进步和用水效率提升。与全国及邻近省份相比,各行业定额值整体处于严格或中等严格水平。

下一步,青海省节水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调研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指示批示精神,以《用水定额》发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用水定额》在水资源强度控制上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将《用水定额》严格应用到水资源的宏观配置、取用水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及评价考核的各个环节,切实拧紧取用水的“水龙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支撑青海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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