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突出五个“强化”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力开展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0-09-23今年以来,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切实发挥中枢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组织落实作用,进一步强化高位推动、考核评估、督查督办、基础工作、宣传引导,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有力开展。
强化高位推动。一是组织召开2021年度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部门责任,盯办工作落实。二是经省政府审定印发《河北省2021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体思路、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是印发《河北省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立足河长办职责职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各地河长办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考核评估。克服疫情影响,组织完成2020年度全省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将“落实河湖长制”作为重大专项之一纳入2021年度全省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并研究提出具体考核指标与评分方法,形成2021年河湖长制考核指标评价细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持续组织开展河湖长制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发现问题“一地一单”交办各地整改落实。
强化督查督办。一是组织开展重点问题现场核查,利用河湖卫星遥感监测实现靶向督查,对典型突出问题,督办、约谈责任河长,推动问题解决。二是持续开展重点河道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对疑似问题图斑组织地市开展现场复核,及时通报复核整改进展。三是针对目前河湖暗访检查发现的河湖垃圾反弹情况,就部分市县发现的垃圾典型突出问题全省通报,予以警示。四是依托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全省河湖长制督查督办问题“一本账”,实现“查、认、改、罚”全流程线上管理。
强化基础工作。一是按照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河北省河湖健康评价大纲(试行)》,积极组织开展试评价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河湖保护名录内河湖周边村庄基本信息和主要污染源调查工作,为研究制定河湖治理管护目标任务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三是选取部分典型县区,从不同角度开展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为全省工作推进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四是修编省级河湖长工作手册,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河湖治理保护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对接沟通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长城网等省内主要媒体,组织刊发相关报道66篇,与长城新媒体联合举行第二届河北省“秀美河湖”颁奖暨媒体采风启动仪式,并组织召开河北省实施河湖长制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传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