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水农[2016]33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务、水电)局:
现将《浙江省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方案》和《浙江省坡耕地雨水集蓄喷微灌工程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1、浙江省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方案
2、浙江省坡耕地雨水集蓄喷微灌工程建设方案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