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1-04-012020年,水利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水利部党组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水利部党组会议、举办水利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完善水利制度体系,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水利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研究水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召开水利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对重大水利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安排以及部门预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依照《中共水利部党组工作规则》《水利部工作规则》等制度要求,提交部党组会、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全年共召开水利部党组会议44次、部务会议2次、部长办公会16次。
2.提高公众参与实效。在节约用水条例等行政法规立法中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部官网受理答复公众咨询2642条。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开通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推动解决了1400多件群众身边的水问题。
3.提高决策咨询能力和水平。印发《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启动政策研究项目2021年年度计划和2021—2023年三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前期研究。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取得一批管用成果,发布水利技术标准45项,推广运用科技成果94项。在广泛征集、严格遴选的基础上,完成水利科技专家库建设工作。
三、切实履行法定职能职责
1.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水利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全口径梳理水利部权责事项。完成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编制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的水行政许可事项由37项合并为28项。完善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16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一网通办”,3项高频事项审批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对54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和35家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初步建成水利部“互联网+监管”系统。
2.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紧盯超标洪水、水库失事、山洪灾害三大突出风险,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严格汛限水位监管,成功防御长江、太湖流域性大洪水及淮河、松花江等流域性较大洪水,有力应对多个台风威胁,有效应对部分地区严重旱情。加快防洪控制性枢纽建设,提高江河洪水调控能力。优化调整长江、淮河、海河蓄滞洪区布局,推进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保证正常分洪运用。全年全国大中型水库和小(1)型水库无一垮坝,大江大河和重要圩垸堤防无一决口,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大幅低于近20年平均值,旱区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最大限度减轻洪涝干旱损失。
3.强化河湖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治理。推动河湖长“有名”“有实”“有能”,公布全国河道采砂管理2455个重点河段和责任人名单。依法开展黄河岸线利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大力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完成第三批350个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成1790家水利行业节水机关、298所节水型高校。制定90条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完成200多条江河水量分配任务。启动26条跨省江河、30多条省内跨地市江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生态补水,累计向21条河湖补水79亿立方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6万平方公里。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共退出小水电站3500多座,1.4万座电站改造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依法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4.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年开工重大水利工程45项,开工数量为历年最多,投资规模达到1700多亿元,项目实施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国累计实施改革面积4亿亩。积极开展水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动黄河生态补偿试点。完善行业监管,印发《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依法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2.5万余家,发布从业人员信息53.1万余条,公开水利工程业绩28.5万余项。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3169家市场主体获得信用等级。
四、完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
1.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印发并实施《水法规建设规划(2020—2025年)》,分两个阶段对水利立法工作作出指导性安排。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法律委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水利部、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组建部际黄河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全面启动黄河立法起草工作。地下水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珠江水量调度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农村供水条例等起草工作持续推进。《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1号)颁布施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水利部关于丹江口水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重点水库管理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系统梳理水利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发布现行有效的55项规章和246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35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严格公正实施法律法规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好河湖执法三年行动收官战,4267件水事违法陈年积案全部“清零”。以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为重点,持续开展水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4万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万件。实施《流域管理机构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不断提升流域管理机构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
2.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水利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11个省份、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常态机制。落实长江禁渔有关执法工作,与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长江禁渔联动合力。联合司法部开展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六、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
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水利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会议20余次,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带领班子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2轮政治巡视,对8家部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监督。持续深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人才队伍建设、人员调配、激励分配等制度办法7项,修订2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织密扎紧制度笼子。
2.自觉接受和及时回应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成494件“两会”期间建议提案和6件平时建议提案办理,实现按时办结率、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百分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走访、来电。落实水利信访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定期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当前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规范突发热点舆情应对程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确保回应涉水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不缺位不失声。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部网站主动公开水利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等信息6000余条,举办10场新闻发布会。部领导多次发表署名文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专家解读、图说图示、全景视频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认真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群众知情权和政府公信力。
4.加强行政问责。把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强化问责处置,完善纠错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作出相应处理。开展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加大整改督促指导力度,做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加大评议情况反馈和问题查核力度,把好选人用人关。
七、加大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举办2020年水法规知识大赛,超28万人参加活动。组织完成水利“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配合全国普法办对黄河水利委员会“七五”普法进行抽查验收。印发水利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开展预防非职务犯罪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水利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江苏南京“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入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依法有效化解涉水纠纷。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质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5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件。办理行政应诉25件,已结案20件(均胜诉)。积极防范和化解省际边界水事纠纷,确保重要时点水事稳定。
3.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持把宪法法律和涉水法规作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3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实现部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轮训全覆盖。在部管干部任职培训班等各类培训中安排依法行政等相关课程。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水利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持续深化,二是水法规制度建设还需要全面加强,三是水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要着力提升,四是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要大力强化。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水利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黄河立法起草工作,统筹做好“放管服”改革、水行政执法、水利普法等工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