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价成[2017]1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湖北省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小型灌区水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