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长三角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太湖局扎实开展用水定额评估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报
归档时间:2021-01-22
太湖局开展苏浙沪用水定额评估 助推长三角用水总量管控
太湖局调研组现场查看用水单位用水定额执行情况
太湖局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 太湖局供图
“长三角地区地域相邻、水系相通、人文相近、工作生活习惯相似,而部分行业的用水定额却相差很大,例如苏浙沪三省市养牛的用水定额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2倍,食用植物油加工的用水定额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13倍。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核算出来的数据开展用水定额评估,推动长三角各省市相关行业用水定额逐步一致,最终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在采访中,一名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简称“太湖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回首2020年,太湖局坚持以用水定额管理为主线,深入推进节水工作,将做好苏浙沪用水定额评估作为重点工作并列入督办考核事项。大湖局在开展流域片用水定额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苏浙沪用水定额全面评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指标和用水定额评估分析,探索推进示范区统一用水标准,推动完善长三角用水定额体系,支撑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广泛收集
系统掌握现有用水定额标准体系
太湖局对制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高度重视,跟踪整理国家取水定额标准46项、水利部用水定额40项、苏浙沪闽四省市现行用水定额共4部2348项,动态更新用水定额数据资源;收集整理《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苏浙沪闽四省市节水型载体建设标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标准等相关标准16部,持续完善节水标准体系。
在此基础上对照一系列指标,太湖局研究提出花生、造纸、医院等40项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用水定额征求意见稿建议意见并反馈水利部,充分反映流域用水定额管理实际情况。
系统调研
深入了解流域片用水定额管理现状
太湖局创新方式,将调研与监督检查结合,2020年8-9月先后4次与苏浙沪闽四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会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用水定额制订修订和发布情况,细致分析了40家用水单位在计划用水、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环节中用水定额执行情况,实地走访调查了8家宾馆、高校、钢铁等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摸清了流域片用水定额管理现状,梳理了制订修订、执行应用、监督管理、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流域、地方等层面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全面评估
创新开展区域用水定额一致性分析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太湖局系统分析苏浙沪用水定额2019年“一省一单”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六性”(时效性、规范性、覆盖性、合理性、先进性、实用性)评估,重点比对国家取水定额和水利部发布用水定额进行省市用水定额先进性评估,并结合宾馆、高校等68家典型用水单位用水调查数据,分析现状用水水平是否满足用水定额标准要求,提出苏浙沪用水定额修订建议以及推进区域用水定额一致性意见建议,为推动完善用水定额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重点突破
探索提出示范区用水控制性指标
太湖局在开展区域用水定额一致性评估中聚焦服务示范区建设,开展示范区经济指标和用水定额评估分析,梳理出示范区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品制造业等6个主导行业名录及用水定额管理现状,并从行业类别名称、产品名称、分级方案、定额单位、定额值等5个方面对示范区用水定额进行一致性评估,提出96项示范区主导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建议和加强示范区用水总量控制监管建议,为推进示范区用水定额一体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鄂竟平部长多次强调,用水定额是开展节水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中之基。下一步,太湖局将继续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强苏浙沪用水定额一致性评估、示范区用水控制性指标等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用水定额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服务示范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助推长三角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