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在余姚召开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0-12-1512月10日至11日,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在余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部委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冯强充分肯定了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目标计划,注重示范推广,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10月底,我省85个县(市、区)、53个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累计完成改革面积2018万亩。截至11月20日,各市已初步完成验收工作,其中,湖州市南浔区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县;德清县、湖州市南浔区和平湖市改革经验入选全国改革典型案例。
冯强就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发挥好改革“重要窗口”作用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对标高质量发展,明确农业节水新要求。要按照国家4 部委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长效机制等新要求,切实加强农业节水工作,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实现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二要加快补齐短板,推动农村水利上新台阶。要加快小机埠、小泵站、小堰坝和小水闸的更新升级,切实打通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三要融入“十四五”规划和项目,增添深化改革新动能。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有关规划以及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中,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列入水利管理任务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畴,从项目、资金等多个方面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四要助力乡村振兴,再现改革“重要窗口”新成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深化改革,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争取更多更好新成效。
冯强同时要求,各地要认真谋划和做好明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重点抓好“五个一百”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工程良性运行维护和农业节水长效机制等3项工作;要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乡镇村改革考核、建立健全改革台账等方式增强改革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
11个设区市水利局,余姚市、桐庐县、绍兴市上虞区、舟山市定海区、宁波亭下水库灌区、金华安地灌区作交流发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代表,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相关市、县(市、区)水利局分管领导和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余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村幸福村和四明湖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