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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水中心组织开展引黄济青工程管护道路提升改造专项检查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0-12-09

为全面检验引黄济青工程管护道路建设质量,落实年度建设任务,总结成效,交流经验,为管护道路改造后续工程建设提供借鉴,12月2日至3日,省调水中心组织开展了引黄济青工程管护道路提升改造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由省调水中心党委成员、副主任骆德年带队,省中心工程建设处、工程质量监督处、各分中心、管理站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自滨州通滨闸开始,采用车行体验、选点查看、听取介绍的方式,对工程沿线管护道路改造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最后在棘洪滩水库管理站召开座谈会。会上,各分中心、管理站及施工单位代表结合各自工程建设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并从建设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环境协调方面介绍了经验做法。

骆德年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管护道路改造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争创省部级规范化水管单位的重要抓手。当前,大型工程建设标准普遍较高,通过管护道路改造可以根本上改变“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现状,使工程管护更加便捷高效,工程面貌得到提升。二是明确责任,分级实施。管护道路建设按照省中心、分中心、管理站“三级负责、三级协调”的原则组织实施,省中心负责顶层设计,搞好规划,明确工程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和总调度;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对本辖段工程建设管理负总责,各管理站作为现场管理机构负责辖段的建设管理。明确责任,理顺关系,有序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完善制度,严格程序。针对道路建设特点,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山东省胶东调水管护道路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管理体制及职责,对招投标、建设监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监督检查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使工程实施有了制度依据。四是加强调度,有序推进。省中心不定期组织到工程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每周召开视频调度会,掌握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安排部署重点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程进展和存在问题,督促滞后的单位及时纠偏,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骆德年还对工程存在问题、剩余尾工、维修养护办法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强调,当前已进入冬季,新的调水周期已启动,又面临年终岁末,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经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引黄济青段管护道路117km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本次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各单位对标对表,明目标、定措施,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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