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0-11-1811月6日,宁波市江北区顺利通过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这标志着宁波全面完成三年245万亩农田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2018年,宁波市印发《宁波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在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内,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总体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模式,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持续高效运行,农业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
今年,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收官之年。至10月底,宁波已提前全面完成年度的改革任务。同时,宁波市水利部门持续强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完成创建余姚幸福村等23个省级示范村,余姚、奉化、鄞州、宁海4个市级示范县。
在实施宁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过程中,各地亮点工作频现。余姚市通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创新“子母渠”灌溉渠道形式,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高灌溉泵房的建设标准,还大力推广低压管道灌溉技术,实现了作物增产、节水增效。奉化区确定不同作物类型、不同灌溉方式的分类水价,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量水设施,采用直接计量、“以电折水”、“以点带面”的方式,从而加强了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实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下步宁波市水利局将不断探索深化改革新模式,在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改革实践经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管护、用水管理“四机制”,确保改革成果可操作、能落地。同时,充分发挥灌区作用,逐步将水价改革的“盆景”转变成“风景”,实现农业水利工程良性循环见成效,确保改革成果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