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圆满完成全省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0-11-09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自今年5月份开始,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登记工作。截止10月31日,已圆满完成核查登记工作,近32万处取水口信息全部登记在册。
本次工作的开展,基本摸清了全省取水工程(设施)现状,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及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提供有效抓手。
一、高位推动,打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组合拳
黑龙江省今年年初超前谋划,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省总河湖长签署第3号令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并将该项任务纳入河湖长制作战指挥平台统一调度。先后通过省总河湖长会议和省河湖长制挂图作战任务调度暨专项督查汇报视频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三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作为“一把手”项目来抓,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同时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部署了“亮剑护河”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
二、查改结合,切实提高排查效率和整改效果
在以省总河湖长令高位推动的基础上,省水利厅实行全过程把关抓质量,加强技术培训并及时答疑解惑,强化数据审核,组织开展技术培训5次,录制培训视频3期,累积培训人数5000余人。为顺利开展该项工作,委托第三方研发了核查系统和核查通手机APP,以水利普查、重点监管取水口名录、取水许可台账等数据为基础,利用高精度地图和卫星遥感影像等进行叠加动态识别,确保排查不重不漏、信息准确可靠。强化全过程跟踪督导,实行核查登记进展一旬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对进度滞后的将采取提示函、督办单、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
三、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黑龙江省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水资源“强监管”的有效载体,把取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采取“双考核”手段,形成多方压力,倒逼各地落实整改任务。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有效扩大工作影响范围,积极动员省、市、县、村四级河湖长,扩充工作队伍,有效缓解基层水利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为有效保障核查登记内容有效性、真实性、合理性。省水利厅共计派出17个工作组,抽调116名业务骨干力量,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全省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实地监督。
四、加强宣传,扩大专项整治工作影响范围
为扩大专项整治工作影响范围,省水利厅创新了报送制度和建立了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设置群众举报电话,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途径,鼓励各地市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进行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工作。省水利厅共计印发取用水专项整治简报10期,各地市通过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短视频等宣传媒介共计开展宣传活动148次,有效扩大了专项整治工作影响范围。
下阶段,黑龙江省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将面由核查登记转入整改提升阶段。按照及早部署,分类推动整改的措施,力争12月底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将研究成果应用方案,让核查登记成果真正成为水资源强监管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