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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来源:河南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0-10-14

10月13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解读河南省用水定额制修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修订的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国栋介绍,河南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部分,最早于2004年颁布实施,历经2009年、2014年两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约束越来越刚性,为保证用水定额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为节约用水管理提供技术依据,省水利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启动了用水定额系列地方标准的新一轮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以2020年第54号公告正式发布,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节水优先!新修订的用水定额覆盖更广分类更科学合理

此次修订内容用包括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个方面。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11个行业30个类别用水定额,新增2个行业19个类别用水定额,修订后共计13个行业49个类别437项用水定额。将原标准名称“农业用水定额”修改为“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了术语及定义、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调整了灌溉分区,删除了调节系数,增加了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修订了种植业、林业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油菜、红薯等用水定额;修订了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修订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农村幼儿园和学校用水定额。

新修订的《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5个行业大类,35个行业中类152个相关产品(或类别)的用水定额。修订后,共涉及48个行业大类、165个行业中类552个产品和类别1228项用水定额(包括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主要修订内容是修订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部分行业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删除了定额调节系数,制定了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新定额与老定额相比,单位产品用水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与原定额相比实用性更强,在区域上更加合理。如小麦在南阳、豫东、豫北的新定额从南至北依次提高;《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中新用水定额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各行业节水减排防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国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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