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开展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检查工作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0-09-302020年1月,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取消了省级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市县实施。为详细了解该事项下放后市县组织实施情况,积极落实好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工作,2020年9月4日省水利厅农水农电处赴韶关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详细了解了韶关市今年以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工作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听取了相关案例处理情况的介绍。检查组指出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是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涉及民生工作,地方应进一步提高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工作的认识,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工作,认真落实好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责任。
厅农水农电处、韶关市水务局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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