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江西等5省(区、市)用水定额监督检查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0-09-11按照水利部总体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于近期完成了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西藏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工作。
为保证监督检查成效,长江水利委员会迅速组建监督检查工作组,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江西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水定额制(修)订与执行情况进行复核评估,随机抽查10宗事项,检查用水定额在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等工作中的使用情况,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的宣传培训情况以及重点行业用水大户用水定额监督检查情况。资料核查结束后,检查组反馈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规范用水定额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切实发挥用水定额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上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
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按时提交监督检查报告及“一省一单”问题整改建议。同时,继续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的滚动评估,助力“打基础,快突破”,以扎实工作实效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管住用水”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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