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19-12-23本站讯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19年12月5日正印发实施。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黑龙江省各地自然禀赋差异较大,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浪费严重,水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该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为全面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确保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此《方案》,旨在从加快“六个强省”和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以农业节水为重点,统筹推进工业、城镇、农村等领域节水,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方案》确定了2020年、2022年和2035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提出了6项重点行动、21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在2项深化用水体制机制改革措施,为确保方案中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提出6项保障措施。此外,还对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地)人民政府在推进节水工作中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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