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湖北省 >
正文

《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19-10-11

(节水处)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节水优先”是新时期中央治水方针的首要内容,节水是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的首要任务。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审议通过,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省领导批示要求,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抓紧制定我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我省地处南方相对丰水地区。从总体上看,我省水资源总量尤其是过境客水量较为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南部降雨一般是北部的2倍左右。不仅鄂北、鄂西北一带素称“旱包子”,是十年九旱之地,而且山丘岗地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也屡遭旱灾侵袭。2011年到2014年,我省连续4年大旱。此外,我省还存在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长江、汉江干流水质尚好,但沿江城市近岸、汉江支流、部分中小河流等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我省主要节水指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社会节水意识普遍不强,用水粗放,节水法规制度措施欠缺。制定我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系统推进全省节水工作,支撑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湖北省实际,共制定提出了“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科技创新引领”五大重点行动,确定了22项具体任务,并给出了2020年、2022年、2035年近远期目标。《实施方案》强调机制体制改革,突出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两手发力,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结合节水标准体系建设、用水计量及统计监管,激发内生动力;推行水效标识、节水认证和水效领跑工作,推动合同节水管理,提升节水意识,力求取得实效。同时,《实施方案》按照节水工作职能职责,也将各项目标任务的部门分工一并予以明确。


点击下载: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