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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举办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19-09-30

  本站讯 为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贯彻《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淮河水利委员会于9月18日至19日在河南省鹤壁市举办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顾洪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国栋,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栋出席开班式。 

  自2017年5月水利部部署在全国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以来,淮河流域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县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一批县域通过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初步提高了全社会节水意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增强了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开班式指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水利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有效载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通过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水利部的安排,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推动河南、山东和安徽三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连续两年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检查复核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仍然时间紧、任务重。水利部要求到2020年北方省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南方各省2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要求到2022年北方省5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南方各省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标准。 

  开班式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落实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县(区)政府是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有名有实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要定期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和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有力有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本次培训班邀请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利部宣传中心的专家,讲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宏观政策,解读节水评价标准,传授节水宣传方面的好做法,安排4个通过验收的县水利部门代表作经验交流,现场参观鹤壁市节水载体建设成果。来自河南、安徽、山东三省和淮河水利委员会承担节水型社会建设和从事节水工作的60多名学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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