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水利信息化微信公众号
归档时间:2019-03-28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积极践行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补信息化短板,着力支撑强监管,做好2019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实用、安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通过深化水利业务需求分析、落实水利网络安全任务细化实化方案、推进智慧水利、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着力补信息化短板;通过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水利一张图、强化遥感应用,着力支撑强监管。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01加强水利网信顶层设计
1.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编制完成《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业务需求分析工作,为推进水利业务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切实提升水利网信水平奠定基础。
2.全面推进智慧水利工作。编制完成《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印发《关于推进智慧水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流域区域智慧水利试点和水利业务智能应用成果案例推广工作。
3.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加快补齐水利信息化短板,近期明显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目标,提出2019-2021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措施和项目建设方案,并启动实施。
02强化水利网信行业管理
4.组织召开行业工作会议。调整水利部网信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网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召开水利网信工作会议、水利网络安全工作座谈会、水利网信水平提升座谈会和水利通信工作座谈会。
5.完善水利网信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水利信息化项目监管,编制《水利网信项目督查办法》。组织做好《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等20多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强监管应用标准和智慧水利技术装备标准研究,加快智慧水利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开展《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修订工作。
6.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调整水利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组,做好部直属单位正版化软件推进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7.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出台《水利部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指导流域管理机构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建设,初步实现水利部与流域管理机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积极引导和推进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试点水利部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8.加快BIM和电子签章研究和应用工作。制定水利行业BIM应用指导意见和水利工程BIM标准,推进BIM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积极探索电子签章在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建立统一认证机制和平台。
9.强化水利网站建设与监管。推进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水利部门户网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加大水利部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水利部政府网站抽查工作。探索水利融媒体智慧平台研究与试点工作。
10.加强水利网信宣传和培训。发布《2018年全国水利网信发展报告》。指导《水利信息化》杂志编撰与发行。利用一网(网站)、两信(微信、蓝信)、一报(简报)宣传平台,为水利网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做好水利网信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组织水利行业做好网络安全专题宣传工作。
03全面构建网络安全防线
11.强化落实水利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编制完成《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建立奖惩机制,确保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2.推进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作。按照《网络安全法》和有关规定,编制《水利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拟定《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名录》,出台《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建设指导意见》。探索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指导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态势感知示范工程和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信息安全加固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部分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摸底和风险评估。
13.强化水利网络安全监测和检查。加强网络安全监测,推广水利网络安全工作平台应用,确保水利行业信息通报渠道畅通。根据有关要求,在水利行业开展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等为重点的网络安全专项检查。
14.组织做好重要时期水利网络安全专项保障工作。在"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要时期,统筹资源力量,加强安全监测、重点防护和应急值守,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保水利行业网络安全。
15.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选择有关直属单位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参照"四不两直"模式,开展"背靠背"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查找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督促整改。
16.开展水利部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初步构建水利部机关网络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网络安全威胁感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打造水利部业务网和移动平台安全运行环境。开展水利政务外网身份认证体系改造和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密码基础设施、多因子认证系统、水利蓝信移动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
17.推进国产密码应用。组织实施《水利部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继续推进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工程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等水利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指导做好水利行业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工作。
18.推进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开展水利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保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完成水利部机关政务内网分级保护风险评估工作。
04加快补信息化能力短板
19.提升信息感知能力。建立堤防、水闸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水库大坝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流失等监测感知能力。推进中小型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灌区等工程安全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活动感知技术和模式研究与试点。初步建立水利应用遥感影像数据接收、处理、提取和服务的一体化体系。
20.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省级以下水利业务网完善,扩充覆盖范围,实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络全联通,提升骨干网、流域省区网互联带宽。统筹做好水利电子政务内网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网络升级改造,加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完善水利异地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水利部视频会议云平台,推进移动视频会议系统广泛应用。编制水利视频大联网方案,推进建立三级级联、多级应用的水利视频集控体系。
21.提升水利通信保障能力。加强水利卫星通信网络建设,研究拓宽卫星通信带宽资源,探索新型通信卫星网络在水利行业应用,加强5G技术、北斗三号卫星、新型遥感卫星在水利工程安全监测预警中应用研究。加强无线电站点登记管理,协调解决部分流域无线频谱使用授权。组织应急通信演练。
22.加强水利数据整合共享和分析应用。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初步建立水利部与长江委、黄委及2~3个试点省的基础数据同步和服务调用机制,建立水库大坝基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堤防、水闸、水电站等工程基础信息动态更新。完善水利数据目录服务体系,充分应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拓展数据资源获取渠道,逐步实现数据的"全""新"和"准"。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服务九大业务、水利监督和综合决策需求。加强政务内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推动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全面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23.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一期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水利部建设项目、水利部电子公文系统试点、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三峡库区综合管理网络软件与空间信息服务平台与水信息基础平台整合。推进各类业务应用APP的整合工作。
24.谋划关系全局的水利网信项目。加快开展水利大数据中心、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国家水文数据库、水利综合监管平台、陆地水资源卫星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开展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等水利信息化补短板方面的前期工作。
05全力支撑水利行业强监管
25.加大遥感应用支撑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遥感技术的宏观直观客观、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推进建立河湖、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强监管遥感应用的"四查"(巡查、详查、核查、复查)技术支撑机制,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存储处理能力。探索遥感影像人工智能识别技术,提升水利监管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6.开发水利督查移动工作平台。加快完成小水库、农饮工程、水毁项目等督查对象基础数据整理入库上图工作,完成水利督查移动工作平台开发并上线应用,支撑水利现场督查及各业务司局专项督查、检查等工作,并通过密传密存、身份识别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27.支撑重点业务领域强监管。通过整合完善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国家水资源管理、国家地下水监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水利财务管理和水利部政务督办等应用系统并推进业务协调,支撑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及行政管理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管工作。
28.初步搭建"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依托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水利部各类监管业务信息和数据,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并与国家系统初步联通,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提供平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