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水农〔2018〕37号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归档时间:2019-01-07各市、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局)、物价局、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118号)精神,全面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现将《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度工作计划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是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范围攻坚之年,改革任务艰巨繁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国家有关部委工作要求,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现提出全省2019年工作计划,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克难攻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据初步统计,在2018年6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2019年,全省新增25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50多个县(市、区)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改革,改革范围大、任务重。特别是上半年,既是各地开展机构改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巩固试点成果、全面推进水价改革的关键阶段。各地要切实加强政府统一领导,保持改革定力,增强部门合力,勇于改革担当,努力做到改革热潮不退、队伍不乱、工作不停、干劲不减。各级改革领导小组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改革实施方案,紧盯年度各阶段改革任务,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持续发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
二、明确目标,确保完成重点任务。全省年度计划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30万亩,完成改革总面积的57%。基本完成农业“两区”、大中型灌区、平原河网地区等“重点四区”改革任务。湖州市及建德、慈溪、南浔等25个县(市、区)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到2019年底,全省改革面积总进度达到80%以上。
三、示范引领,组织“个十百千万攻坚活动”。加强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个十百千万攻坚活动”,即:创建1—2个改革推进快、成效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10—20个改革示范县(市、区),创建100个左右改革示范村(灌区、灌片),通过示范引领和带动,力争完成1000万亩以上改革任务。对改革推进快、成效好、示范作用强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四、狠抓落实,开展专项评估抽查。第一批省级试点县要健全完善水价改革有关机制,总结亮点和经验,继续放大示范效应。省、市分别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试点县和其他启动试点县的改革评估工作,巩固试点成效,补齐制度短板,扩大改革范围。开展改革任务专项抽查,对照县级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地落实并兑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基本完成单体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布局。指导各地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用水终端管理,鼓励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社会化专业化管护组织创新发展。组织大专院所有关专家,对困难较多或进度滞后的地方加强技术指导和帮助。对推进改革不力的地方予以督促提醒。
五、注重绩效,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修订后的绩效评价办法和我省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紧紧围绕年度改革重点任务,修订完善《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大禹杯”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等有关考核内容。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完善改革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完成国家有关部委对我省2018年度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及时上报自评结果和有关材料。
六、建立台账,加强改革任务统筹。根据水利部“水价改革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要求,建立完善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台账。对照各地确定的改革面积,进一步摸清各类灌区种植结构、灌溉方式、工程状况、计量设施、用水定额、管护模式、供水成本、水价水平、奖补资金等方面的现状,为绩效评价和完成改革任务提供参考依据。督促各地将年度改革面积落实到具体灌区。统筹推进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改革,组织对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同步实施改革。落实“水价改革信息管理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改革台账的动态管理。
七、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氛围。适时组织召开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改革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改革部署和要求,总结交流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面上改革。继续组织举办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班,解读改革年度任务和要求,邀请专家进行技术辅导、试点县介绍经验做法。组织基层水利干部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培训学习。针对我省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视情组织部分市、县赴省外先进地区学习取经。鼓励各县(市、区)面向乡镇村和基层水利站所,通过召开改革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把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到每个乡镇村,落实到每个灌区和田块,让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清楚明白改革要领,切实增强改革认同感和参与意识。加大改革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着力宣传改革进展、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有利氛围。
八、强化保障,形成改革强大合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水利部门要继续发挥好水价改革牵头抓总作用,特别是要配备精干的人员力量,确保改革攻坚有序推进。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强化机构改革时期的联系沟通,及时调整和明确改革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制,积极协商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水价改革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各级年度、年中水利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进行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资金分配与改革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等重要改革机制。各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改革的对口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全省年度改革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