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扩围提速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18-12-24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全国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通报,广西荣获优秀等次。2016-2018年期间,广西累计投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22亿元,其中2018年中央资金下达投资1227万元,自治区投资3600万元,紧紧围绕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面积已达到10万亩,各市改革面积累计超过100万亩,2019年预计累超300万亩,实现了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同步。
一是大力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结合“双高”(产量高、含糖量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计划新增48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16~2018年已累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3万亩,其中2018年完成101万亩,项目区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原来的0.45提高到0.8以上。在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的同时,明确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内容落实到项目建设中,做到水价改革与项目建设同审批、同部署、同落实、同验收。
二是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自治区党委深改领导小组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列入2018年设区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项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截至目前,全区18个试点县已全面完成改革工作,94个非试点县中已有85个县(市、区)完成自验收工作;全区累计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工程有86275处,已颁发工程权属证书82228处,占95%;落实工程管护主体83509处,占96%;明确管护主体责任83486处,占96%;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75409处,占87%;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52亿元。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2018年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加强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业水价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各改革试点也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作物、不同灌溉模式制定了分类水价,根据用水量多少确定了阶梯水价和加价幅度,并充分征求了用水户意见。例如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灌区水稻用水价格0.036元/立方米,经济作物用水价格为0.473元/立方米;侧岭高效节水灌溉片区用水价格0.6元/立方米;超定额20%以内,超出部分水价按1.5倍收取,超定额20%以上,超出部分水价按3倍收取。
四是大力推广改革经验。2018年广西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召开了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全区水利、发改、财政、农业部门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总结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更加直观具体的指导各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会后各市按照自治区会议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目前已累计召开市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5次,营造了强大的改革声势。同时编制完成了《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模式调查与评估报告》,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模式,分析总结了广西改革试点的经验成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并分别就水权分配、计量设施配套、水价制定、工程管护、节水奖补等模式进行总结,为广西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是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办法。今年10月,广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修订)》和《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从改革项目验收与市县工作推进两个层面作了规范,特别突出了项目验收,明确了如何认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的标准,体现了清单式管理要求,为市县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目前已有近70个改革县完成了改革项目的验收,14个市也已按照绩效评价办法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