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八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河长制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18-12-182018年,隆回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八项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强力推进“僵尸船”整治。严格按照省第2号总河长令要求,成立了交通牵头,水务、畜牧、环保等部门共30余人参与的县“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安排了工作经费、锚泊区建设经费、“僵尸船”拆解奖补经费共312.8万元。全县摸底共有“僵尸船”193艘,于3月26日已全部拆解完成到位。31处176个民用船舶汛期固船桩全部竣工,并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公告;11处涉砂船舶汛期停泊区全部建成,已投入使用;合法船舶全面落实“五个管理”措施;确保了通航水域的航运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是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第4号总河长令和市总河长1号令的要求,扎实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以县总河长1号令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决定》,分别制定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和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县城自来水厂、木瓜山水库、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对全县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登记,共登记入河排污口75个,其中规模以上排污口17个,规模以下58个,生活排污口61个,工业排污口11个,混合入河排污口3个。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登记在案的75个入河排污口逐一进行核查,严格要求小沙江、虎形山境内石材厂入河排污口不得向外排污,不得设置排污口,对滩头镇境内的小型造纸厂入河排污口一律进行关停并销号。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汇隆屠宰场、木山村和巴黎新城入河排污口统一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隆回二桥的集水统一接入市政管网,防止污水进入饮用水源地。
三是开展非法采砂和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落实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和《邵阳市清理整治非法砂石码头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该县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按照“政府主导、水务交通牵头、部门配合、乡镇为主”的工作机制,从水务、交通、公安、国土、经信、电力、安监、环保等部门抽调20余人参与县非法采砂和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县财政安排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费、拆解清理复绿奖补经费115万元。在整治过程中,经清理摸底,全县共有非法采砂场 10 处,非法砂石码头28处,通过整治,已拆除非法砂石码头25处,取缔非法采砂场10处,刑事拘留2人,目前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接近尾声。
四是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建立了属地管理的河道保洁工作体系,乡镇河道保洁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纳入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畴,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挥部、县水务局双重监督进行日常管理。县城河道河岸保洁由县城管局负责,财政安排了85万元清理保洁经费,用于县城约10公里的河道。农村河道保洁从去年以来,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村级卫生保洁员2300余名,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全年共落实经费3500万元,为河道、水库保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实行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运作,对河道、水库保洁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五是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十分重视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构建绿色环保宜居环境。出台了2018年畜禽养殖退养工作方案,安排补偿养殖户退养资金550万元,明确2018年10月31日前全县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养到位。开展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水库和河流实行全面退出养殖,全面禁止网箱养鱼。针对全县唯一的一座大型水库六都寨水库网箱养鱼的问题,安排专项整治经费450万元,组织80余名工作队员,历时2个多月,在2017年9月底将该水库6万多平米的网箱彻底清除。2018年4月,针对全县饮用水源木瓜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农用船舶非法营运、灯光捕鱼、网箱养鱼、围坝围网养殖等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安排专项整治经费180余万元,组织30余名工作队员,历时2个月进行专项整治,到2018年6月30日止,木瓜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的4万多平方米的网箱全部清除,3个围网围坝全部拆除到位,从事非法作业的8艘船舶全部切割分解。目前全县水库和山塘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县饮用水源水库均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六是开展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加强巡查,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目前全县共查办渔政执法案件315件,没收非法电鱼、捕鱼设备795台。
七是开展水政执法工作。扎实开展省定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试点。下设三个中队的水政监察大队正式对外办公,六都寨水库灌区、木瓜山水库管理所、乡镇水务站全部纳入执法主体范围,村级水政监察协管员制度得以建立。执法重心下移、力量得到加强、触角向下延伸,“全覆盖、无盲点”水行政执法网络初步形成。按照水事巡察制度要求,水政执法队伍每月至少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采砂、取用水、占用河道从事建设工程等水事活动进行一次巡察,及时发现、查处和打击水事违法活动。两年来,以治理侵占河道建房建桥、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内弃置采砂尾堆、防汛清障、河道内倾倒渣土、垃圾为重点,认真开展了涉河执法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累计出动车辆200余台次、人力1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巡查活动22次。共立案调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9起,立案的水事违法案件都能依法办理,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通过整治,河道水库乱采滥挖、乱排乱弃、乱堆乱放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和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八是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省总河长5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制定了《隆回县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河库“清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工作。各乡镇按要求开展“清四乱”行动摸底排查工作和治理整治工作。摸排出5处“乱建”问题,其中3处已整治到位销号,河库面貌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