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建立
来源:中国水利网微信公众号
归档时间:2018-11-16中国水利网站11月16日讯(记者 杨晶 尤珍)11月13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联合江苏省、浙江省河长办在江苏宜兴召开太湖湖长协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规则,正式建立了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江苏、浙江省级太湖湖长等出席会议。
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是我国首个跨省湖泊湖长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是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积极助推流域湖长制工作的创新实践成果。机制设江苏、浙江省级太湖湖长和太湖局主要负责人三位召集人,成员包括沿太湖省、市不同层级湖长、主要出入太湖河流的县(市、区)河长、太湖局和相关省市河长办人员,并在面积大、岸线长的江苏省河长办设办公室,由江苏省河长办会同浙江省河长办和太湖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魏山忠充分肯定了太湖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成效。他指出,太湖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起点高、标准严、力度大、措施实、进度快,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召开太湖湖长协作会议,建立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是太湖流域迅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创新举措,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凝聚了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合力,为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范例。
魏山忠强调,沿太湖各地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把维护河湖健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尽快完善各级湖长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湖泊管理保护责任,扎实推进湖长制六大任务,确保在今年年底前不打折扣地完成全面建立湖长制的工作任务。同时,不断夯实河湖管护的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会议就下阶段有关各方充分发挥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优势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交流合作,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太湖湖长工作新格局;二是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统筹太湖湖长制目标任务,加强各地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的衔接,抓实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三是强化系统治理,建立完善“一湖一档”,编制完善“一湖一策”,齐心协力推动落实。同时,不断完善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促进机制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为流域各地乃至全国,特别是跨省跨区域湖泊实施湖长制提供示范借鉴。
会前,省、市级太湖湖长对江苏宜兴、浙江长兴太湖段开展了联合巡湖检查。
水利部河长办、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河长办负责同志,以及沿太湖地区市级湖长、河长办负责人、主要出入湖河道河长参加会议。